吉建协〔2023〕25号
各市(州)建筑装饰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提高我省建筑装饰工程管理水平,推动建筑装饰行业整体质量的不断进步,吉林省建筑业协会决定开展2022年度吉林省优质工程装饰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原则
1.由工程承包企业自愿申报,各市(州)建筑装饰业协会初审后向吉林省建筑业协会装饰装修分会推荐;
2.该申报企业应为我会会员单位;
3.申报工程为2021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竣工验收的工程,并在申报前已经备案投入使用;
4.以前申报未评选上的工程不再受理。
二、申报类别
1.根据建筑装饰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吉林省优质工程装饰奖分类作如下调整:将原公共建筑设计类并入公共建筑装饰类,公共建筑装饰类增加古建文保工程、城市更新工程、展陈工程、灯光演视工程、景观工程;建筑幕墙类增加幕墙设计、建筑门窗工程;新设住宅类。
2.装饰奖的三大类别均按吉林省优质工程装饰奖评选办法及各类别的工程复查实施细则和申报表的要求进行申报。
3.各类别均需根据要求单独报送全套申报材料。
三、时间安排及要求
请参评单位于5月19日前提交申报资料,复查时间另行通知。拟参评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项目请予单独标注,协会将组织专家先行复查。
四、申报程序
由申报企业将符合评审条件的工程申报到所在地市(州)建筑装饰业协会,各市(州)建筑装饰业协会对申报工程严格按评选条件审核,将本地符合申报条件的工程汇总后推荐到吉林省建筑业协会装饰装修分会。
五、申报条件、评选标准及材料要求
申报条件及评选标准详见《吉林省优质工程装饰奖评选办法》,申报单位提供的资料分为书面资料和电子材料两部分;书面资料包括申报表、证明材料和工程照片,申报表一式两份,证明材料和工程照片各一份。其中,申报表(一份)、证明材料和工程照片一起胶装成册,另外一份申报表订书器装订即可;电子材料应传输到指定邮箱;两种方式提交的材料内容应一致。
六、表彰奖励
1.省建协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
2.省建协微信公众号、网站、《吉林建筑业》报纸予以宣传;
3.在获奖工程中,择优向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推荐参评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垂亮
联系电话:0431-88945828,13596089002(微信同号)
邮 箱:80142224@qq.com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伟峰东樾11号楼2801室
附件:1.吉林省优质工程装饰奖评选办法
2.吉林省优质工程装饰奖工程复查实施细则(公共建筑装饰类)
3.吉林省优质工程装饰奖工程复查实施细则(公共建筑装饰类)[古建文保工程](试行)
4.吉林省优质工程装饰奖工程复查实施细则(公共建筑装饰类)[城市更新工程](试行)
5.吉林省优质工程装饰奖工程复查实施细则(公共建筑装饰类)[设计]
6.吉林省优质工程装饰奖工程复查实施细则(公共建筑装饰类)[展陈工程](试行)
7.吉林省优质工程装饰奖工程复查实施细则(公共建筑装饰类)[灯光演视工程](试行)
8.吉林省优质工程装饰奖工程复查实施细则(公共建筑装饰类)[景观工程](试行)
9.吉林省优质工程装饰奖工程复查实施细则(建筑幕墙类)
10.吉林省优质工程装饰奖工程复查实施细则(建筑幕墙类)[幕墙设计])(试行)
11.吉林省优质工程装饰奖工程复查实施细则(建筑幕墙类)[建筑门窗工程](试行)
12.吉林省优质工程装饰奖工程复查实施细则(住宅类)(试行)
13.吉林省优质工程装饰奖(公共建筑装饰类)申报表
14.吉林省优质工程装饰奖(公共建筑装饰类)[古建文保工程]申报表(试行)
15.吉林省优质工程装饰奖(公共建筑装饰类)[城市更新工程]申报表(试行)
16.吉林省优质工程装饰奖(公共建筑装饰类)[设计]申报表
17.吉林省优质工程装饰奖(公共建筑装饰类)[展陈工程]申报表(试行)
18.吉林省优质工程装饰奖(公共建筑装饰类)[灯光演视工程]申报表(试行)
19.吉林省优质工程装饰奖(公共建筑装饰类)[景观工程]申报表(试行)
20.吉林省优质工程装饰奖(建筑幕墙类)申报表
21.吉林省优质工程装饰奖(建筑幕墙类)[幕墙设计]申报表(试行)
22.吉林省优质工程装饰奖(建筑幕墙类)[建筑门窗工程]申报表(试行)
23.吉林省优质工程装饰奖(住宅类)申报表(试行)
吉林省建筑业协会装饰装修分会
2023年5月8日